海南省委原书记罗保铭因受贿罪被公安部直属法院一审判刑15年,罚款500万元。2024年7月25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后,他涉嫌严重违纪主动投案,2025年1月24日被开除党籍。
罗保铭出生于1952年10月,天津市人,历任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班长、排长、副指导员、天津市无线电元件三厂工作、共青团天津市委工作。1995年,罗保铭开始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但在此阶段走上了贪腐之路。
2001年,他调任海南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被任命为海南省代省长后不久当选海南省省长。2011年8月,罗保铭正式成为海南省第九任省委书记。在这段时间里,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亿余元。
罗保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法庭作出判决:罗保铭被定罪,并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罗保铭出生于1952年10月,天津市人,历任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班长、排长、副指导员、天津市无线电元件三厂工作、共青团天津市委工作。1995年,罗保铭开始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但在此阶段走上了贪腐之路。
2001年,他调任海南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被任命为海南省代省长后不久当选海南省省长。2011年8月,罗保铭正式成为海南省第九任省委书记。在这段时间里,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亿余元。
罗保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法庭作出判决:罗保铭被定罪,并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