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规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活动的重要步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进入首页“网信要闻”查看文稿。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进入首页“网信要闻”查看文稿。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