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宣布将于2025年12月25日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共31条规定。该 Regel 为强化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管理,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
新《办法》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纳入修复范围,包括双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查和认证有效抽查。同时,也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以帮助企业恢复信用并重新开展正常经营。
该 Regel 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经营主体松绑,激发市场活力。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进一步减轻对经营主体的负担。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
《办法》还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化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总局还建立信用修复领域信息查询披露制度,允许相关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查询相关信用修复记录。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介绍,这次出台的《办法》将不同类型经营主体、不同性质违法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条件、范围和时限进行整合,作出了专门规定。
新《办法》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纳入修复范围,包括双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查和认证有效抽查。同时,也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以帮助企业恢复信用并重新开展正常经营。
该 Regel 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经营主体松绑,激发市场活力。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进一步减轻对经营主体的负担。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
《办法》还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化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总局还建立信用修复领域信息查询披露制度,允许相关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查询相关信用修复记录。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介绍,这次出台的《办法》将不同类型经营主体、不同性质违法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条件、范围和时限进行整合,作出了专门规定。